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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发股份”)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以及更新后的《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据悉,3月23日,上交所披露关于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包括认购对象、本次募投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经营情况等。
华发股份更新后的《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对问询函作出了回复,对于募资额和募投项目方面,本次预计发行数量不超过6.35亿股,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60亿元。
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4个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4个项目包括“郑州华发峰景花园项目”“南京燕子矶G82项目”“湛江华发新城市南(北)花园项目”“绍兴金融活力城项目”。同时,华发股份指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投资方向为与“保交楼、保民生”相关的房地产项目。
其中,发行人控股股东华发集团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参与认购金额不超过30亿元,且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发行数量的28.49%。华发集团承诺用于认购华发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且本次发行完成后,华发集团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相关股份锁定期限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等相关规则的监管要求。
华发股份表示,2020年-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分别为80.32%、72.99%和72.82%, 公司目前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加大了公司进行债务融资的成本。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以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偿债风险,为后续债务融资提供空间和保障,也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文章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