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9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相关资
料,我们认为曾智斌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任
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选举曾智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经核查本次提名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相关资料,我
们认为伍锐先生、秦啸女士、万云涛先生、邓惠霞女士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
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伍锐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秦啸女士为公司副总
裁、聘任万云涛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邓惠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朱日宏、陈明坤、黄瑞
二〇二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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