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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县人民检察院
守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本报讯 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在组织向人民监督员开展检察工作情况通报时,一名人民监督员向该院提出对辖区内部分高层建筑存在高空坠物隐患问题开展检察监督的意见建议,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并转办给第二检察部办理。
该院第二检察部在收到转办函后,组织部门人员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开展分析研判,秉持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原则,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深入各住宅小区,对高空坠物隐患进行了实地走访和调查取证。
走访中发现,县城内部分住宅小区居民在阳台和防盗窗外搭建木板和木杆搁置花盆、堆放杂物,存在高空坠物安全隐患,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并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参与该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的公开听证及检察建议书宣告送达。
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并征求了听证员及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建议的意见建议,得到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充分肯定。承办案件检察官在人民监督员当场监督下向被建议单位宣告送达了检察建议书,相关行政单位负责人当场表示全部采纳检察建议书指出的问题,将立行立改,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靠实对小区物业的监管职责,完善制度规范,加强宣传力度,切实有效改善高空坠物安全隐患。(卢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