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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刘萌
6月2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标志着RCEP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针对媒体和公众关心的问题,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商务部表示,2020年11月15日,东盟10国和澳大利亚、中国、日本、韩国、新西兰共同签署RCEP,并推动协定于2022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23年6月2日,RCEP对菲律宾正式生效,至此,协定对15个签署国全面生效。RCEP区域总人口、GDP总值、货物贸易金额均占全球比重约30%,协定对15方全面生效标志着全球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进入全面实施的新阶段。
RCEP的全面生效充分体现了15方以实际行动支持开放、自由、公平、包容和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贸易体制,共同致力于不断推进全面、互利和高水平的经济伙伴关系。15方货物、服务和投资市场开放承诺,叠加各领域高水平规则,将极大促进区域内原材料、产品、技术、人才、资本、信息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推动逐步形成更加繁荣的区域一体化大市场,促进成员国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开放合作。
RCEP的全面生效将为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强劲助力。RCEP的全面生效为我国与成员方扩大货物贸易创造了更有利条件,还将带动相应的服务贸易和投资开放,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营商环境的提升。持续推动高质量实施RCEP,将有利于深入推进区域产业链供应链融合发展,有利于地方、产业和企业拓展国际经贸合作新空间,有利于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实现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RCEP实施为我国稳外贸稳外资发挥了重要作用。从贸易看,2022年,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12.95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的30.8%。2023年1月-4月,我国与RCEP其他成员进出口总额为4.12万亿元,同比增长7.3%,占我国外贸进出口总额30.9%。从吸引外资看,2022年,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235.3亿美元,同比增长23.1%。2023年1月-4月,我国实际利用RCEP其他成员投资额近89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3.7%。
以RCEP对所有签署国全面生效为契机,我们将继续做好高质量实施RCEP各项工作,引导地方、行业和企业深入对接RCEP机遇,充分享受协定政策红利,进一步发挥协定在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合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持续指导地方、行业、企业实施和利用好协定。二是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协定实施经验复制推广。三是推动成员国高水平履约,深入推进RCEP机制建设与合作。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